一、毕业生档案转入
只接收户籍为十堰籍(包括五县一市)、未签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、属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档案,必须保证档案未拆封,拆封拒收。
二、毕业生档案接收方式
1、学校邮寄或送至我中心;
2、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专人送至我中心(不接收个人邮寄档案)。
注:邮寄时直接写我中心名称即可:湖北省十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十堰市北京北路72号十堰市教育局109室) ;档案负责人收(单位签收无需写具体收件人);联系电话:0719-8699832;请备注为“毕业生档案及姓名”。
三、毕业生的档案转出、查询
(1)毕业生本人提取档案:①单位调档函(原件或彩印件);②毕业证书(复印件);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(2)委托他人代领档案:①单位调档函(原件或彩印件); ②毕业证书(复印件);③身份证(复印件); ④委托书(原件或彩印件);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特别提示: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查询业务请于当年9月份以后在我中心的网站http://jyzd.shiyan.gov.cn/“档案托管查询”栏自主查询,查询到信息后才能办理档案转出业务。档案不转走也可在我中心永久托管,且属毕业生档案托管性质。